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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章 婚姻分析(女) ​

现在我们来谈女命的婚姻信息。

由于时代的变迁,演绎女命的方法也需要根据现代社会的实际情况进行变化。旧有的命理著作,囿于封建社会的伦理纲常,常常对女命的论说过于死板,甚至苛责,以至于歪曲妇女的形象,因此在研究中要予以仔细地清理。

现代社会已进入了市场经济,它也为中国妇女提供了广阔舞台。在市场经济面前,凭本事吃饭,按贡献拿钱,在这一点上是没有男女之别的。凭的是本事,是知识,看的是贡献,是效益,故巾帼不让须眉。商界的女“白领”、男“蓝领”的现象,政界的女上级、男下级的现象,家庭里的女主外、男主内的现象,都日渐增多,已慢慢形成风尚了。妇女的参政议政意识、婚姻自主意识、支配财产意识也都在相应提高,那种“嫁鸡随鸡,嫁狗随狗”的时代正在结束,“妇女能顶半边天”已经不只是政治口号了。

当然,千百年来的男尊女卑思想,并不是立马就能消失殆尽的,现代社会还在自己的进程中。不管如何,新的现象正在呼唤着新的思维、新的分析方法。

那么,如何来具体分析女命的婚姻状态呢?

夫星和夫宫 ​

也是先谈“星”。

作为女命的异性星是正官和七杀。命局以正官为夫星;以七杀为丈夫以外、有感情上联系的男人:情人或男朋友。如果命局中没有正官,则以七杀为夫星。

正官与七杀都是克我的五行,其差别是:前者是阴阳相异;后者是阴阳同性。故前者有情,后者的情意则远逊于前者了。

根据前文谈过的对六亲星的要求来说,作为女命,也一定是希望自己命局中的夫星有力、有情。所谓“有力”,简而言之,是要它得月令旺气,或坐下有力;所谓“有情”,则要清而不杂,无严重克泄刑冲。有力,有情,夫星健旺,则良缘天成。

接着说“宫”。对于女命,日支为夫宫。

夫宫内所含的十神,反映了配偶的性格、心性或相貌,当然,这些性质与日主的喜忌也是有关联的。

表7.1 夫宫内十神所显露的配偶心性

表 7.1 夫宫内十神所显露的配偶心性

自然,人性是复杂多变的,以上的心性描写仅供参考。一般来说,就丈夫的学历、家世、外貌、才能等,日支夫宫为喜用时,往往高于日主本身;相反,若为忌神,则反而往往不及日主了。

对于夫宫,喜安静,不喜受到旁支的刑冲破害。日支逢冲,乃动摇之象,夫妻间易发生争执和冲突,热战的结果容易撼动婚姻的根基,严重者会导致婚姻的破裂。日支逢刑,是淡漠之象,夫妻间易发生摩擦、不和睦以及冷战的现象。

至于夫宫逢合会,过去一般皆以吉象论之。台湾李铁笔《八字婚姻学》就说:“合者,和合也;意味着夫妻宫安稳安定,夫妻较和睦相处,故婚姻较能久长、白头偕老。另日支逢合会,乃宛如婚姻的保护伞,可以化解空亡、抵挡刑冲克;包括岁运冲克夫妻宫,亦不易动摇婚姻之安固长久。”

然而,近年来,“盲派”命理对刑冲会合形态的深入剖析,改变了过去见合即为吉的简单处理。上文论及男命婚姻时,我们已经在具体案例分析中展现了这方面的较新认识。

“女命八法” ​

我们先回顾已有的命理著作中对女命的“权威”论说。

在命理古籍中,女命往往作为专门一个大类来予以阐述。早在《三命通会》中,就有“女命八法”。先录其对女命佳造的要求:

1.纯:纯者,一也,如纯一官星,或纯一杀星,有财有印,不值刑冲,不相混杂是也。 2.和:和者,恬静也,如身柔弱,独有一位夫星,柱无冲破攻击之神,禀中和之气,则为和也。 3.清:清者,洁净之称,女命或一官一杀,不相混杂,谓之清。要夫星得时,柱上有财生官,有印助身,无一点浑浊之气,方为清贵。 4.贵:贵者,尊容之号。命中有官星,得财气以相资,三奇得其宗,四柱不值病鬼,乃女命尧舜也。

显而易见,就是要“清”,要“纯”,官星一位,或杀星一位;要有力,要与命主自身之间相对趋于平衡(中和),并且不受刑冲破害的危害。这是对女命中上等命造的要求,符合这样的要求,自然丈夫贵显,婚姻美满。我们参照下图来看女命“我”与官杀星以及其他星之间的关系。

图7.1 女命夫星关系

图 7.1 女命夫星关系

从图中可见,这里的主线是官杀星与“我”的对立:正官、七杀是克制“我”的五行。因此,如果“我”身强,应当加强官杀,即应以财星来生官星;如果“我”身弱,则可以用印星来化官星而扶身。这是最好的配置。当然,也可以用比劫来帮助“我”,“我”最好不要太强或太弱。

然而,跟男命不同,这里还有另一条主线需要关注,那就是官杀与伤食的对立:伤官、食神是制克正官、七杀的五行。如果命局中伤食过强,官杀则无立足之地。

这时就要用财星来做转化工作,化解伤食而增加官杀的力量,财星就是官杀的原神。或者,要用印星来克制伤食,使伤食不能侵犯官杀,这时,印星则成了官杀的保护神。

相对于男命来说,女命分析显得比较复杂些。这或许是命理书籍常常以专门章节来讨论女性的缘由。

下面是《三命通会》所举的案例:

案例 87:坤造(古案)

《三命通会》解释道:“辛用乙为财,旺于亥;丙为夫星,坐库归禄,巳上癸水,为夫之官,辛金生癸为子,坐巳上,与夫禄同位。……为财官双美,乃得夫子俱贵,两遇褒封。”这是说:此命造因丈夫(正官)和儿子(食神)同样显贵,于是得到朝廷两次封诰的殊荣。这自然是女命中的上等命造。

具体来说:(1)月干一位丙火正官,自坐库,又通根时支巳火(丙火之禄),而且又有年干财生,夫星十分有力。(2)时值晚秋,官星丙火为喜用。丙火调候解寒。(3)月柱丙戌与日主辛卯上下双合,夫星合进日柱,夫妻情深。(4)时干癸水食神为子星,自坐巳火天乙贵人。有了这些特点,它自然是一个女命佳造。

显然,纯、和、清、贵,都是讨论女命局中对夫星的素质要求,其实,还有一个关键点,就是夫星为喜用。

接着,是“女命八法”中对不吉的命造的看法:

5.浊:浊者,混也。乃五行失位,水土互伤,其身太旺,正夫不现,偏夫丛杂,柱多分别,无财官印食,为下贱村浊,或娼妓婢妾,淫巧之人。 6.滥:滥者,婪也。谓柱中明有夫多,暗中财旺,干支又多带杀,必因酒色,私暗得财,此等之命,或为奴婢,或克夫再嫁。 7.娼:娼者,妓也。乃身旺夫绝,官衰食盛,四柱不见官杀,或有伤官伤尽,或官杀混杂,而食神盛旺,此必娼妓之命;否则为师尼婢妾,克夫淫奔。 8.淫:淫者,泆也,乃本身得地,夫星明暗交集,谓日干自旺,柱中皆官杀是也。在干为明,支者为暗,四柱太过,如一丁见三壬,壬及辰子多之例,谓之交集,于人无所不纳也。

它指出了不吉的原因:

其一是“浊”,就是官杀混杂。尤其是官星和七杀同时明显在天干,而且地支上都有根。

其二,是伤食太重,克制了官星。诚如上文所言,官杀与伤食是对立的。如果命局中伤食太旺,官杀星就没有立足之地了。这时一定要有印星来保护官杀,制约伤食之势。此外,还要看局中是否有财星,用它来化解伤食之强势。如果印星和财星皆弱,官杀则无躲避之地了。

其三,是自身太强,比劫旺而官杀又明暗“交集”,此时命主往往异性缘旺盛,情感混乱,难以专一。

下面是《三命通会》的又一个案例:

案例 88:坤造(古案)

《三命通会》说:“甲以庚辛为夫,九月金衰气退。时引食神、长生,木地会局,甲木归禄身旺。庚金引至寅地,绝而无气。两丙食神太旺,伤其金夫,谓之自旺食盛,衣食虽好,不免风尘娼妓。”这是说,此命造身旺、食盛,而官星太衰,虽然衣食不匮乏,难免风尘女子的命运。

以上是古籍《三命通会》对女命的纲要性论说。

然而,时代变了,封建社会里那种一切以丈夫成就、子女成就为归旨的女命论法已经不适合今天的女性了。因为那时女性在社会上没有平等的地位,在经济上更难于独立谋职,乃至发展自己的事业,因此,嫁鸡随鸡,嫁狗随狗,相夫教子成了妇女的本分。现代社会男女平等,女性同样可以自由恋爱、自主婚姻,凭自己的喜爱、理想和条件去择良木而栖,甚至有很多人先同居,再决定是否需要结婚、组成家庭。

但是,婚姻终究是“人生之终身大事”,在人生的漫长旅途中,有三分之二的岁月里过着婚姻生活。故“女怕嫁错郎”,婚姻的幸福与否,依然是实务论命的重要课题。

男性缘 ​

现在,我们具体探讨今天女命的恋爱和婚姻的命理信息。

当然是先观察“星”,异性星是正官和七杀。观察正官、七杀在命局中的旺衰以及出现的位置——位置也牵涉到“宫”,分析星和宫的关系,可以帮助了解女命生命过程中与男性结缘发生的时间和主要经历。

一般而言,根据正官出现的位置,可以了解与男性结缘的年龄段:在年柱,很可能少年就情窦渐开;在月柱,青春期有男欢女爱;在日柱,则较晚;在时柱,则更晚,基本上是晚恋、晚婚了。

自然,局中若无正官,则取偏星七杀为夫星,婚缘也稍晚些。

再次,若夫星入墓,或夫星临空亡,婚缘也会晚。

如果再进一步,女命不见夫星,或夫星被冲克,或伤食星盛,这些都是较明显的迟婚信号了。

早婚 ​

婚期迟早,因古今习俗不同而社会标准也不相同。在古代,女子双十年华,还待嫁闺中,可能已被看作是迟婚了。现代社会,因为教育、工作、居所等实际情况,大概 25 岁前结婚,都还算得上是早婚了吧?

案例 89:坤造 1953 年 3 月 21 日酉时生。

事实:23 岁(丙辰)结婚。

分析:命局年支出现巳火正官,这是婚姻较早的信号。20 岁后大运又行巳火,“激活”八字中原有的巳火。流年丙辰,巳为丙禄,是官星升到了天干,于是丙辛合,官星合入日主。同时,辰与卯相穿,解了原来的卯未(夫宫)合,是应期到了,有洞房花烛之喜。

再看一例:

案例 90:坤造 1964 年 6 月 29 日午时生。

事实:本造于 16 岁庚申年“上车”,22 岁丙寅年与他人结婚。

分析:这也是早婚情况,但是属于所谓“先上车,后买票”的情况。

命局中,甲木正官透露在年干,通根于年支辰土中。年柱甲辰与日柱己酉干支上下双合。这说明交异性朋友的时间较早。16 岁尚在巳运中,巳与日支夫宫酉相合;流年庚申,申又与巳相合,因此有“先上车”的事实。当然,命局中伤食很重,两个庚金伤官透出,克制甲木正官,具有凌夫、排夫之象。但伤食也代表着欲望,再加上月支和时支两重桃花,故投入爱河较早。然而,庚申年,虽有感情投入,但庚金直克甲木正官,自然很难结成佳缘。

直到戊辰运,由戊入辰,22 岁流年丙寅,才与他人结婚。因为此时,大运地支——辰,“激活”了年支辰,辰上有甲木官星,而丙火克制了庚金伤官,显示了正印保护神的作用,保全了甲木,同时地支寅合午成半合局,抑制了午火破夫宫酉金,这样使甲辰柱与日柱能够相合完好,于是完成了命造的婚姻大事。

还可以指出:丙火对于日主是正印,正印也是文书之象,这里可以指结婚证书。有了结婚证书,可谓是得到了社会的认可,完成了终身大事。

为什么结婚的不是初恋的情人?这是否可以从甲辰柱来看,透出是正官,地支所藏是七杀,毕竟官星和杀星是不相同的,在生活中的所指也不相同。这或许是“先上车,后买票”的根本特征。

还有上了“车”,一下子还“买”不了“票”的:

案例 91:坤造 1970 年 11 月 11 日巳时生。

事实:本造 20 岁庚午年失身,有孕;但未婚,男朋友跑掉了。

分析:命局中官杀混,俱显于天干,爱情多波折。庚金正官透于年干,遥合日主,异性星动早。11 岁大运辛酉,又是一柱杀星,可见谈男朋友时间颇早。20 岁流年庚午,合日柱乙未,有婚配之实;而且,巳午未汇成南方一气,引动时支子女宫巳火伤官,于是有孕。然而,午戌半合局,巳午未会方,皆为伤食局,不利夫星,所以不仅结不了婚,就连男朋友也逃之夭夭了。

这里有一条经验规则:七杀出现在年干的女命,常常有早年失贞的情况,所谓“女命七杀年月现,节操难保攻身过”。例如:

案例 92:坤造 1968 年 10 月 19 日未时生。

事实:本造 17 岁失身。

分析:命造七杀显于年干,早动异性缘;夫宫却坐阳刃,又不利婚姻。七杀戊土坐申金,申与日支夫宫子水隔位相合。大运 16 岁入申运,“激活”年支申金载戊土七杀合夫宫,流年乙丑,丑合动夫宫子阳刃,故有“失身”事实。

晚婚和“单身贵族” ​

如果说现今 25 岁前的姑娘结婚可以称得上是“早婚”,那么,什么时候结婚算得上是“晚”了呢?

据 2012 年国内某婚恋网站发布的《中国男女婚恋观系列调查之“剩女”的自白书》的调查显示,在 26 岁至 39 岁的未婚女性中,29 岁“剩女”剩感最强烈。这样看来,女性进入 30 岁以后结婚的,大概就算是晚婚了吧?

案例 93:坤造 1930 年 6 月 28 日卯时生。

事实:35 岁(乙巳)才结婚。

分析:命局前三柱中没有官杀星,唯一七杀星在时支,与日支酉相冲,且又入空亡,这是明显的晚婚征兆。所幸 32 岁大运入卯木七杀,直指局中时支七杀星,有交男友、动婚事迹象。35 岁流年乙木七杀透出天干,同时地支巳又合住夫宫酉金,解了卯酉相冲,于是婚姻成功。

案例 94:坤造 1939 年 12 月 20 日(农历十一月十日)辰时生。

事实:命主拥有两个博士学位,但至 40 岁尚未结婚。

分析:日主辛金以丙火为正官夫星。局中官星显于月干,在地支上没有根基,同时受到邻干己土偏印耗泄和时干壬水伤官遥克,夫星孤危矣。再加上日支夫宫卯木,遭到左右邻支子刑、辰穿,夫宫受损。因此,星、宫俱弱,命主到了 40 岁还是“单身贵族”。

下面是前文提到过的盲师夏仲奇所论过的“经典”案例:

案例 31:坤造任萍,1952 年 1 月 11 日午时生。刺绣厂车间主任。

这个案例最初收在邢铭芬《命术轶闻》的“老姑娘”一节中。夏仲奇给这位“任萍大姐”算命是 1993 年(癸酉)的事。夏师傅对她说:“你的婚姻很晚,要等到 63 岁以后。”

观察这个八字,晚婚的原因主要有:(1)夫星(癸官)弱,都在墓库(月支丑和日支辰)中。(2)辛丑柱又落了空亡。(3)自 24 岁后,大运走的尽是木火,即印比,都是不利于婚缘的。而早年的 19—24 岁的癸水官运,又在 WG 年代。所以没有运来开启墓库。

光阴荏苒,如今“大姐”已过了 63 岁了,希望夏师傅的预言已经成真:“你找的对象条件挺好的,是一个离退休的干部,你一进门就当奶奶。”这是指望未运能冲开月支丑库,丑库中有正官星。

再看一个“夫星入墓”的案例:

案例 95:坤造 1958 年 7 月 29 日丑时生。

事实:本造为名牌大学研究生,至今未婚。

分析:此命局满盘伤官、食神,夫星实无立足之地。唯一七杀藏在时支丑墓中。因此婚姻机缘的确很难,看来只能做“单身贵族”了。

离婚 ​

古话说:“十年修得同船渡,百年修得共枕眠。”天下之大,人海茫茫,两个人竟然能相逢相识,进而共结连理,生儿育女,共度一生,实乃姻缘天赐。因此人人都应惜福惜缘,珍惜这比翼双飞的缘分。

然而,生活往往不会如此美满。因为结为夫妻,朝夕相处,关系密切,彼此的性格差异,彼此的生活习惯,以及对人生的追求,都暴露无遗。于是,有了争执、对立、冲突与仇视,甚至离异。

尤其在中国社会里,婚姻往往不仅仅是夫妻两个人之间的事,常常会涉及双方父母、兄弟姐妹、亲戚好友等纷繁复杂的人际关系。生活中发生的琐碎小事,比如婆媳的争吵,也可能会日积月累,成为酿成婚姻破裂的导火线。

自然,配偶一方发生了外遇,出现了第三者,那是目前婚姻根基动摇的最大杀手。据最新统计,80%以上的情感关系最终宣告破裂,是因为第三者的介入。有关数据显示,60%以上的人遭遇过不同程度的身体出轨或精神出轨;50%以上的人认为自己的出轨是“鬼使神差”,虽然对出轨的后果表示后悔,认为自己是稀里糊涂地发生婚外情了,但与此同时也承认出轨给自己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刺激感。说到是不是会再次故技重演,大家普遍表示沉默,认为“说不准”。同时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,出轨后自己再也无法回归到原先的恋爱婚姻轨道上去了。由此,中国的离婚率已经连续 10 年在向上攀升。

那么,婚姻的失败和离异,在命理上是否有明显可寻的线索呢?

事实上,的确是有的。对女命来说,还是从夫星和夫宫下手。比如下例:

案例 96:坤造 1977 年 6 月 23 日未时生。

事实:2002 年(壬午)结婚。2005 年(乙酉)离婚。

分析:八字天干同时透出正官和七杀,而且官星和七杀在地支上都有禄。官杀混,且互不相让,这是此命局婚姻最大的问题。

其次,命主辛亥日,夫宫伤官旺,也是不利于婚姻的。

25 岁流年壬午,壬水伤官去掉干头官星,去官而留杀,午为丁杀之禄,亥午暗合,于是七杀进入了夫宫,是年结婚。过了壬午年,官杀相混问题又起,28 岁流年乙酉,与大运己酉不和。酉为日主之禄,是日主在地支上的延伸,酉破午,酉合巳,厌旧喜新,于是离婚,另结新欢。

案例 97:坤造 1963 年 8 月 1 日(农历六月十二日)巳时生。

事实:本造 37 岁起亥运中出现外遇,41 岁(2004 年)时离婚。

分析:命局中癸水官星干头双透,通根夫宫子水。夫星不宜多显,多者易有婚变。月干透出伤官,紧贴克年干官星,这是造成可能婚变的主要原因,即第一次婚姻很可能会失败。当然,月支未土穿夫宫子水,夫宫也有不稳之象。所幸地支卯未合成半木局正印,制住伤官。

然而,37 岁起走亥运,出现了七杀。七杀为偏夫,官杀混杂,出现婚外情。更进一步,亥与卯未合木局,合而多情;但亥同时冲丙火日主之禄——时支巳,说明七杀与自己交往已过于火热,尤其在流年壬午、癸未。到了此运的最后流年甲申,卯申暗合,破坏了原来的合局,使未穿子夫宫,亥冲巳子宫,夫、子两宫都发生变动,终于以离婚为结局。自然,此造到下一步甲子运,命主又有再婚的机会。

可见,从星的角度讲,命局中官杀星混杂,或者出现伤官见官,这都有离婚再嫁的潜在可能性。当然,夫宫不稳定者,也是婚姻出现红灯的重要缘由。

案例 98:坤造 1955 年 8 月 18 日早子时生。

事实:1985 年(乙丑)结婚。1997 年(丁丑)离婚。

分析:这是笔者熟识的朋友。命局辛亥日,夫宫伤官旺,不太利于婚姻;申亥穿,夫宫也有损伤。命局中唯一的七杀在年支未土里。27 岁始行丁运,七杀透出天干,是婚姻出现的因子。30 岁流年乙丑,乙木偏财助丁火,丑冲未土开库,是应期到了,是年结婚。

12 年后,又是丑流年。这时 42 岁入子水运,子穿未坏了丁火七杀。流年丁丑,丑未冲,再将丁火七杀收入墓库,是年离婚。以后曾有男友更换,但时至今日还没有结婚,原因是七杀困于未土之中。

这个案例,以及类似的案例,都使笔者观察到:局中仅有的官星入墓,第一次将墓冲开,还未曾结婚的,常常这就是结婚的时机;当岁运再次冲墓,已有婚姻的,这往往是离异的时候到了。

还有一种情况,命书中称为“风尘女”的,是一种不重或难有婚姻、以色相为生的女性命造。比如:

案例 99:坤造 1976 年 4 月 24 日巳时生。

事实:此人身材较高,是美容厅的小姐,年近 30 岁仍然从事“卖肉”生意。

分析:(1)命局官杀混杂,明暗交集;(2)自坐阳刃;(3)伤官、食神也很旺。这些都是风尘女子的命理特征。

丧夫 ​

丧偶,自然是婚姻生活中的最大不幸。但人食五谷、杂粮,焉能不病?夫妻共同生活,健康是能否过上幸福日子的最基本的保障。一旦一方得病,或双方体弱多病,家庭常会笼罩在愁云惨雾之中。然而,天有不测风云,人有旦夕祸福。婚姻生活中,无论哪方都难保终生平安。夫妻最可贵的是患难真情。一方遭受病痛或伤残时,另一方应尽心尽力去照顾、医护,发挥持恒的夫妻爱情。尽管人人期待夫妻好合、相濡以沫、终身相伴,但世情不可能那么圆满:对于女命来说,未至老年就丧失了夫君的情况,还是时有所闻。

那么,从女命造中是否可能观察到丧夫的线索呢?请看以下案例:

案例 100:坤造 1966 年 2 月 15 日未时生。

事实:2000 年(庚辰)丈夫因心肌梗死猝死。

分析:命局中夫星庚金透出月干,根于日支巳火。庚金于春月为弱,自坐寅绝之地,同时遭到年干丙火直克,官星危矣。地支巳寅又相刑,巳午未又会南方一气,巳中金气早已奄奄一息,官星十分疲弱。

1999 年起大运丙戌。次年流年庚辰,岁运天克地冲,丙、庚同时“激活”局中伤官、正官的贴身之克,此时夫星真是无处遁逃,突然因心脏病去世,此时命主才 34 岁,莫非命焉?

案例 101:坤造 1952 年 4 月 25 日申时生。

事实:37 岁后夫患绝症,于 40 岁(1992 年)去世。

分析:命局中丙火正官孤露于时干之上,而伤官透露年干,幸有财星阻隔。待 37 岁起行庚子大运,金水旺,地支申子辰合水局。夫星已岌岌可危。40 岁流年壬申,水得金生,激活局中壬水伤官,克去局中丙火官星,这是克夫的应期到了——夫患绝症去世。

还是局中官星弱、逢伤官强克,一旦运岁引动,便是夫星遭难之时。

调候法则在女命婚姻中的应用 ​

在《三命通会》“论女命”中,有被后人称为“女命十干诗诀”的女命婚姻论断:

甲夫巳午及寅宫,遇丙合辛被火熔, 身旺食神家富足,独眠孤枕怨春风。 乙庚夏月正金疲,运向西方夫得时, 丙子不来金水好,东方遇乙贵分之。 丙夫夏癸月藏伤,若遇庚辛西地详, 水木透干能泄水,夫财虽旺发难长。 己夫秋甲暗伤支,乙见干头两度期, 除是东方逢木旺,击伤金水又交持。 庚夫金水月逢丁,壬丙干透两见争, 富贵春风衾枕冷,伤官支上怕分情。 辛官金水月夫轻,再遇辛壬两度新, 行运木火难胜福,不伤自己也伤人。 癸水生于寅卯月,合戊经行南地宜, 只恐干中明见甲,自怜衾枕与谁依。

这里记录了女命日干为甲、乙、丙、己、庚、辛、癸等七个天干的相关婚姻状态。细读这些诗句,可以发现,它是从调候视角出发,对女命婚姻成败做出分析的结果。比如,上面关于甲日干的四句诗:“甲夫巳午及寅宫,遇丙合辛被火熔,身旺食神家富足,独眠孤枕怨春风。”这是说,命局甲日主生于巳、午或寅月,它的夫星即辛金正官。由于寅月或巳、午月夏日火旺,正是辛金的病、死之时,因此,如果出现丙火的话,强火炼金,很可能会带来丧偶之痛;如果见到食神的话,则本人会是一个有钱的寡妇。

请看下面这个案例:

案例 102:坤造 1951 年 5 月 14 日巳时生。

事实:此人事业心强,结婚欲念浅,具有单身思想,因此至今尚未结婚,然为一家公司之负责人。

分析:这个命造就比较符合上述的甲干的诗句:局中辛金正官处于巳月死地,再自坐卯支绝地,已荡然无气。时干己土被甲日干所合,无法遥生辛金。再加上日干坐寅禄,有卯根,木旺金衰已显现无遗,所以时年已过四十多岁,事业有成,而她的婚姻仍如幻影。

显然,“女命十干诗诀”根据气候环境,直接推理出夫星的节令旺衰情况,并在此基础上下论断,这对认识女命婚姻状态,确有较高的参考价值。

孟小冬八字赏析 ​

电影《梅兰芳》引出了上世纪 20 年代末人称“冬皇”的京剧老生孟小冬与梅兰芳的一段坎坷情缘。这里,我们就来看一下孟小冬的命造:

案例 103:坤造孟小冬(1908 年—1977 年),京剧表演家,余派优秀传人。

孟小冬(1908—1977),北平宛平(今北京)人,梨园世家出身,是早年京剧界优秀的女老生,人称“冬皇”。是京剧著名老生余叔岩的弟子,余派的优秀传人之一。她的扮相威武、神气,唱腔端严厚重,坤生略无雌声。孟小冬一生坎坷,先嫁梅兰芳,后嫁杜月笙,1977 年在台湾去世。

命局戊土日主生于冬月,天寒地冻,调候为急。天干透出甲木七杀和丙火偏印,丙甲皆为冬月戊土之调候用神,以丙照暖,以甲疏土,戊土不寒,命局构成了杀印相生的格调。地支申子辰会财局,生扶甲木七杀。由此财生杀,杀生印,印生身,洋洋大观,故可为一代名伶。唯日主戊戌魁罡,加上四柱纯阳,作为女命,则过于强硕刚烈了。

论姻缘,甲木七杀高透,坐支沐浴,通根辰土,夫星强健;但日支夫宫戌土与时支辰土相冲,夫宫不宁,婚姻难求久长。事实是,她先嫁京剧大师梅兰芳,后嫁上海名人杜月笙,都是当时的社会名人,而且都是已经有家室的人。

与梅兰芳的姻缘起自戌运后期,18 岁(1926 年)丙寅。戌运直指命局夫宫,也正当豆蔻年华,有婚姻缘分。寅为局中甲木七杀之禄,丙是印,是文书,是艺术,孟小冬与梅兰芳因同台演出而生爱慕之心,进而喜结连理。具体的结婚时间现在已难考证,一说是 1926 年,一说是 1927 年正月。无论如何,这一年是这对风华伶人最温情的日子。19 岁(1927 年)丁卯,卯是甲木之阳刃,卯戌合动夫宫,是姻缘;但子卯刑,卯辰穿,是非杂沓而来。

1927 年 9 月 14 日发生了轰动当时社会的“大血案”。事情是这样的:案犯自称是孟小冬的未婚夫,到梅兰芳当时居住的冯宅,持枪要挟钱财,最后在慌乱中将梅兰芳的好友张汉举打死,自己也被军警击毙。北京《晨报》有题为“北京空前大绑票案,单枪匹马欲劫梅兰芳,冯耿光宅中之大惨剧”的长篇报道。当时流传的一个说法,这起枪击案后,“梅孟之恋”大受影响。《档案春秋》记载:事情闹得满城风雨,福芝芳(梅兰芳的二夫人)终于有了理由——“大爷(梅兰芳)的命要紧。”梅兰芳自己也深受惊吓,一度避居上海,他与孟小冬的关系由此而转淡。

20 岁(1928 年)后,命主入辛酉大运。辛为伤官,合去丙火印星,自然婚姻不甚谐和了。21 岁(1929 年)己巳,己合去甲木七杀,姻缘裂纹明显,以至于走向分离。1933 年天津《大公报》登出“孟小冬紧要启事”,彻底宣告这段姻缘的终结。其实孟小冬当时争的是名分,既然不能得到,性情刚烈的她就直接选择离开。

孟小冬的另一段姻缘是与杜月笙度过的短短几年。杜月笙的八字已经在前文中谈到过。这是杜月笙生命的最后岁月。杜月笙是京剧迷,早对孟小冬有意。他的四太太姚玉兰是孟小冬的舞台姐妹。于是杜通过姚玉兰接近孟小冬。1946 年,抗战胜利后返回沪上的杜月笙,又让总账房写信给孟小冬,催其南下。孟小冬来到上海参加赈灾义演。由于姚玉兰的嘘寒问暖,杜月笙不露声色地敬重体恤,使她感到数年来未曾有的温暖,她那孤苦无依的心灵又找到了依托。深感于杜月笙数年来的情深义重,加上姚玉兰的一再撮合,孟小冬赴沪不久,终于以身相许。1949 年上海解放前夕,孟小冬随杜一家迁居香港。此时的杜月笙已非盛年,而是年过花甲的一病翁。孟小冬自入杜门后,就自然地挑起了侍奉杜月笙的担子。

1950 年的某一天,因为杜家要办护照,傲岸的她迫不得已,淡淡地说了句至关重要的话:“我跟着去,算丫头呢还是算女朋友呀?”一语道破实情。杜月笙一愣,当即宣布马上与孟小冬成婚。那一晚,杜月笙下了他那几乎离不开的病榻,由人搀扶着,充当新郎;孟小冬的脸上也现出了笑容。毕竟他们有了女儿杜美娟,杜月笙对其母女俩有不可推卸的责任,须给她一个名分。一生傲岸的孟小冬,最终也只能屈从于命运的摆布了。这是在己土大运,庚寅流年。虽然庚金制杀,甲木已经奄奄一息,但终究见寅木,在地支得禄,拱进了戌土夫宫,有了名分。第二年辛卯,伤官流年,地支为七杀之刃,杜月笙魂归西天。

孟小冬两次婚姻,都是寅年在高潮,至卯年则飞流直下,值得研究者细析之。孟小冬因肺气肿和心脏病并发症于 1977 年 5 月 27 日去世。此时大运丁巳,流年丁巳,岁运并临。

女命婚配忌日 ​

命书中谈到女命与婚配有关的忌日实在不少,罗列于下:

甲寅(孤鸾日、呻吟煞)、甲午(红艳煞); 乙巳(孤鸾日、呻吟煞); 丙寅(红艳煞)、丙午(阴阳差错日、日坐阳刃); 丁巳(孤鸾日、呻吟煞)、丁未(红艳煞、阴阳差错日)、丁丑(阴阳差错日); 戊寅(阴阳差错日)、戊辰(红艳煞)、戊午(孤鸾日、呻吟煞)、戊申(孤鸾日、呻吟煞、土猴、阴阳差错)、戊戌(魁罡); 庚辰(魁罡)、庚戌(魁罡、红艳煞)、庚子(日伤); 辛卯(阴阳差错日)、辛酉(红艳煞)、辛亥(孤鸾日、呻吟煞、金猪); 壬辰(阴阳差错日、魁罡)、壬戌(阴阳差错日)、壬子(孤鸾日、呻吟煞、日刃、红艳煞); 癸巳(阴阳差错日)、癸亥(阴阳差错日)。

这里也参与了像孤鸾煞、呻吟煞、红艳煞、魁罡、阴阳差错等多种神煞。


📖 原书考证与注解 ​

  • [1] 《八字婚姻学》,第 93 页。
  • [2] “女命八法”系草堂丁无咎所作。丁无咎,明代进士。见《渊海子平》“论妇人总诀”。
  • [3] 取自蔡德灏《揭开女命的奥秘》,第 32 页。
  • [4] 取自黄友辅《实用子平学阐微》,第 52 页。
  • [5] 取自黄友辅《实用子平学阐微》,第 53—54 页。
  • [6] 取自黄友辅《实用子平学阐微》,第 22 页。
  • [7] 取自星云山人《八字用神流年点断真诀》,第 245 页。
  • [8] 见凌志轩《四柱博观》,第 306 页。
  • [9] 取自曲炜:《婚姻感情命例集》。
  • [10] 取自李铭城《八字命学计量真机》,第 206 页。
  • [11] 取自曲炜《婚姻感情命例集》。
  • [12] 取自陈文遥《女命八字学传奇录》,第 148 页。94 年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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💡 地支藏天干(本气占力约 60%,中气约 30%,余气约 10%):

地支五行本气中气余气记忆口诀心法
子水癸水——纯水之精,唯藏癸
丑土/金库己土癸水辛金寒湿冬土,金之墓库
寅木/长生甲木丙火戊土火之长生,阳气初升
卯木乙木——纯木仲春,唯藏乙
辰土/水库戊土乙木癸水温湿春土,水之墓库
巳火/长生丙火戊土庚金金之长生,燥烈初夏
午火丁火己土—仲夏火旺,火土同宫
未土/木库己土丁火乙木燥热夏土,木之墓库
申金/长生庚金壬水戊土水之长生,肃杀初秋
酉金辛金——纯金仲秋,唯藏辛
戌土/火库戊土辛金丁火燥燥秋土,火之墓库
亥水/长生壬水甲木—木之长生,奔腾初冬